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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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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60  发布时间:2016-5-9 13:14:33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详细解读。根据《意见》,要大力推动足球、篮球、冰雪运动等项目,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此外,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在高校招生录取时,要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到2020年体育办学条件达国标 

  《意见》指出,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及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此外,要保证课程时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意见》还提到,要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全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注意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探索建立体育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介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意见》提出,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重点加强中西部乡村教师培训,提升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高等学校要完善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此外,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各地政府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高招时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王登峰表示,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地要根据实际,科学确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在高校招生录取时,把学生体育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此外,建立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体育课程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其实施情况作为构建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的重要基础,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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