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苑广阔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新的职称制度设置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创新评价机制等,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9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指导意见》所反映出来的核心精神来看,这一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既体现了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辛勤劳动的应有尊重,也是对国家义务教育事业的一种促进。我们只有首先让中小学教师的心安下来,心无旁骛地守住三尺讲台,才能承担起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天职,义务教育的发展才能拥有可持续的人才保障。
教育的初心是育人,而要育人就必须首先善待育人者。此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正是不忘教育初心的表现。如果改革能够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那么必将在促进教师自我提升、推动教学质量提高、有利教育事业发展这三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影响。
其一,有助于打通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产生“小学教师也能当教授”的现实作用。教师晋升难,中小学教师的晋升尤其难,这几乎是所有教育从业者的共识。这种情况的长期存在,严重打击了部分中小学教师的事业心和工作热情,最终导致教育系统人才的大量流失,阻碍了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这次职称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打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级。
其二,职称评价标准更加公正,并且适当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原来职称评定中的指标评比,遵循的是城市学校高于农村学校,重点学校高于一般学校,中心学校高于村小学校的原则。这就导致资质相同的教师能否评上高一级职称,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你的教学水平、教育业绩,而是取决于身在何处。这样的职称指标规则,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显然极为不利。《指导意见》做出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的规定,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保障,成了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的一项重大福利。
其三,评价标准更加丰富多元。以前的中小学职称评定,过于强调学历、论文等因素,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乡村和民办教师而言,他们教学任务繁重,生存压力巨大,又缺乏网络、电脑等等条件,哪里有时间、有条件去提升学历,搞科研?这不是说学历和科研不重要,而是对这些老师来说,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结果就是次次职称评定他们都只能空手而归。此次职称制度改革,明确提出要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了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值得称道。
可以说,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作为一种激励性制度,或者叫制度性激励,旨在满足教师的心理、身份、自我实现等诸多需求,是中小学教师的一大福音,而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中小学义务教育的良性、健康发展,值得充分的肯定。(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