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任红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予以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实施免费教科书政策,教科书由自治区统一采购配发;由地州、县市财政承担本地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寄宿管理和运行成本;继续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阿克苏地区实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全免费政策,全地区共免除了40558名普通高中学生本学期的学费。10月15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了解到,目前2614万元财政补贴已下拨到位。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南疆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高高中升学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在2013年实施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地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经过对地区普通高中在校人数核实后,2014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已下达。
此次免费教育政策涉及多项内容,主要对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收学费,自治区财政按照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予以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实施免费教科书政策,教科书由自治区统一采购配发;由地州、县市财政承担本地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寄宿管理和运行成本;继续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
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阿克苏地区财政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合理使用免学费补助资金。同时,会同教育、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坚决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全面覆盖高中免费教育,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对南疆地区援助的信号,免费教育政策将解决地区很多家庭困难学生就学的实际困难,高中升学率也将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