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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八条措施为中小学生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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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22  发布时间:2013-2-27 9:16:37

 

  今天是新学期第一天,“减负”再次成为开学主题。今天上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出台八条具体措施,落实学生“减负”。据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介绍,8条新规包括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严格教辅用书管理,严格各类竞赛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这八条措施将从3月19日起施行。

  小学不组织全校期中考试

  北京市教委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区县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区县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区县和学校组织的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区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坚决禁止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竞赛成绩将不作为入学依据

  以前,孩子们课业重,主要忙于上各种补习班,应考各种各样的竞赛、证书,目的是为升学作依据。新出台的“八条规定”,明确表示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活动,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表示,作为全国三个省域“减负”案例之一,北京总结了近百所学校的减负经验,推出了一批“轻负担、高质量”的优秀典型。目前北京对“减负”已达成共识,对减负的关键环节和指标,如课程、作业、考试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并健全了减负工作管理机制、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机制、专项督导检查机制和评价表彰机制等,确保“减负”的制度化、常态化。

  小学低年级学生不能留课外作业

  对于中小学负担的问题,之前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教材编写不够科学、课程门类过多过泛、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等教育实施层面的原因,也有学生考试评价、教师和学校绩效考核等教育制度层面的原因。

  在此次“八条规定”中,对比以往,在“中小学作业量”的规定上,市教委给出了明确的要求。据区县教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初中生,北京市规定“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个小时”,对于小学生,低年级学生也由以往规定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规定还跟以往保持一致。

  北京市教委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让社会共同监督。

  教育专家表示,今年北京将减负“八条规定”集中在一起,要求全市执行还是第一次。“八条规定”能否给孩子们带来“福音”,关键在于素质教育的落实。
 

 


—— 信息源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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