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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部门联合决定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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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687  发布时间:2013-2-2 9:06:25

 

    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原民办教师近期将可领取养老补贴,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拟在上半年完成。

  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使他们共享发展成果,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财政厅共同作出决定,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据了解,养老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补贴标准为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在养老补贴发放范围内。

  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拟在6月30日前完成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 信息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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