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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统一城乡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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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61  发布时间:2013-2-2 9:06:09

 

    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厦门市岛内外幼儿园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实现城乡一体化,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统一后,厦门市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化,厦门也是福建省首个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市。

  据厦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同为每生每年450元,集美区为500元,同安区为430元,翔安区为300元,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全市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对有关区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所增加的经费,市财政将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

 


—— 信息源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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