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10月8日至12月20日,省物价局将在全省范围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介绍,9月26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从10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省、部属高等院校由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检查,同时检查各设区市所在地的省级示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一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法进行。其它各类学校的收费检查工作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局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列入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规定的发行费用标准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资料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评议推荐、征订过程中向出版发行部门、学校等违规收取费用的;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幼儿园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的;公办高中超“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在“三限”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的;中小学校以改制名义乱收费的;经清理为公办学校继续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的;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取学费的;未经有权机关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的;以及各地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另据介绍,10月14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培训会议,抽调全省检查业务骨干参加政策培训,会后各检查组分赴各市,开始检查工作。同时,专门统一制作了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行政执法公示,张贴于被检查单位显著位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家长对检查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也鼓励对被检查单位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问题进行举报。全省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举报电话:0311-8520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