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网31日发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中国教育督导体制,中国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委员会主任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担任,副主任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担任。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