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

--------------------------------------------------------------------------------
点击次数:2624  发布时间:2012-7-24 8:31:09

 

    教育部今天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自7月22日至8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撤并方案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学校撤并后学生需要寄宿的地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根据征求意见稿,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是否制定专项规划、调整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村小和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 信息源自:中国教育报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