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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备案新设立33所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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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51  发布时间:2012-4-25 13:07:31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设立的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备案的通知

    教发函[2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33所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同时撤销这些学校中原有建校基础的建制。

    对上述同意备案的高等学校,应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加强管理,规范办学,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信息源自: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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