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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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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83  发布时间:2012-4-16 11:04:00

 

    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获悉,武汉淡化中小学教师校籍,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

  “择校,实质上择师。”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称,目前,名师的管理多数集中在名校。从今年起,武汉市将淡化教师身份管理,淡化教师校籍,强化教师区域管理,使名师更加容易流动。

  同时,武汉还将推进区域内教师“轮岗”,义务教育学校50周岁以下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原则上要在区内进行交流。各区每年参加区内交流的教师人数要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7%以上。

  “教师交流不会拖垮名校。”徐定斌说,“此举是让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达到高水平的均衡,绝不是将‘一杯好茶变成两杯白开水’。教师交流不是全员流动,是一种‘稳定+部分流动’的方式。”

 


—— 信息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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