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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代表:建议校车经费相关办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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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28  发布时间:2012-4-12 9:19:07

 

    关注校车安全长达10年之久,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博导周洪宇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炉表示欣慰,并对这一条例做出点评。

  10年关注 全国两会最早提出校车安全议案

  10年前,周洪宇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担任访问教授,那时他便开始关注校车问题。“我住在一所学校附近,经常会看到美国的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周洪宇说,“那时候我就想,如果哪天中国也有这样的校车就好了。”

  果然,中国很快也有了校车,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频发的安全事故。

  “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校车安全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周洪宇意识到,应尽快制定专门法规,在全国实施校车安全工程。

  2011年两会期间,周洪宇提出制定《校车安全例行管理条例》的议案,并主张尽快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这是全国两会上第一份关于校车安全的议案,相关建议内容得到教育部的积极回应。

  今年两会,周洪宇将集中了湖北籍法律界、教育界智慧的“湖北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带到北京,交国务院法制办《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起草组,供其参考完善。

  亮点纷呈 民间声音得到采纳

  “此次正式颁布的条例,具有很多亮点。”周洪宇认为,与之前征求意见的草案相比,条例“更加完善、合理”。

  仔细阅读条例,周洪宇发现,不少内容与自己之前建议稿的观点和主张暗合。名称上,使用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比草案增加了“管理”二字。“我们一直主张,校车安全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条例名称的这一改变,说明了国务院法制办对社会各界建议的关注。

  在“湖北版”专家建议稿中,周洪宇等人提出,对校车的概念要有科学的界定。建议明确规定“校车是指按照国家校车标准设计,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校车生产厂家生产,专业驾驶人驾驶,负责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的专用车辆”。 

 


—— 信息源自: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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