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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药监局发文 食品安全事故做到4个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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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54  发布时间:2012-4-11 17:52:39

 

    昨天,贵州省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对事故原因、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有关人员四个方面做到不放过。

  文件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一旦学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工作原则。

  针对部分学校食堂简陋、狭小、设施设备缺乏,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情况,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要主动向当地食药监局提出审核申请并提供建筑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食药监局提出的审核意见执行,食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食药监局参加。

  此外,文件要求各级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对学校食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文件还重申了学校不得从食堂提取任何费用,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与学生同价同菜的要求。

 

 


—— 信息源自: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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