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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要配专兼职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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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03  发布时间:2012-4-7 11:34:00

 

    湖北要求在全省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合理膳食和科学配餐指导,年底前营养师配置覆盖率达到25%。

  湖北省卫生厅5日发布《食堂营养师配置及“合理膳食进食堂活动”工作指南》提出,通过营养师的合理膳食、科学配餐指导和营养宣教工作,提高全省居民健康意识和合理膳食知识水平,进而提高居民营养质量与健康水平。

  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将通过开展“合理膳食进食堂”主题活动,在各类食堂举办营养知识培训;指导合理膳食宣传展板、膳食宝塔模型、健康体重自测角的设置;积极推荐营养食谱科学配餐计划,倡导食堂提供控油、低盐、少糖饮食。

  据湖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健康示范创建的食堂要达到食品卫生量化管理等级B级以上,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营养特点。要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达到每人每天食用油推荐量25至30克、食盐6克的标准。营养师要求取得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并通过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


 

 


—— 信息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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