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要求从今年开始,在网上公布择校生和家长的信息,择校率要控制在5%以内……很多家长在想:这是否意味着择校费今后将退出历史舞台?不知台州怎么制定具体政策?
近日,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子女面临就学或升学,但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不清楚的家长,不妨往下看看。
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
通知要求,我市从2012年开始,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生源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招生前,各地要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媒体和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那么,能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孩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据了解,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在“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前提下,学校要首先确保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和有户籍但在本区域内无房产且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台州工作、务工和经商等已领取居住证的非台州籍人员子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入学权利。
空余学额实行摇号
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学校若有空余学额需要招收学区外学生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公证、纠风等单位和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实行摇号入学。
招收学区外学生比例,要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严格执行国家、省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指标的要求。根据2月6日省教育厅通报,公办中小学择校率应降到5%以下。
各学校有空余学额,可面向学区内有户籍而无房产或有房产而无户籍以及其他有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摇号入学,具体做法由各县市区确定。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区外学生时,应坚持“分校报名,统一摇号,一次性录取”的原则,一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参加摇号。
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要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将录取的学生相关信息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不收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另外,从2012年开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目的捐资助学款),各地人民教育基金会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为了给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创造良好条件,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还要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规范收费列入对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