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教育部刚刚发布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的比例要求,这个标准是“不高于10%”。浙江的标准更严格,为5%。而杭州上城区的最新政策则更彻底——一个不留,这显示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坚定决心和魄力。
对择校问题,家长往往“爱恨交加”,一方面择校竞争激烈,费用节节攀升,家长“压力山大”;另一方面,择校又为学生“凿”开了一条通往名校的渠道,一些家长禁不住趋之若鹜。复杂的心态,反映出家长“望子成龙”的期许,可以理解。但从总体上看,择校的恶性竞争,助长了教育的功利化,滋生了乱收费,也使一些家长和学生深受煎熬,理应早日铲除。
恶性的择校竞争,固然不理性,但其中也包含着家长期望子女得到优质教育的合理期待。因此,取消择校,从某种程度上讲并不是治本之策,如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才是化解这一矛盾的关键所在。
这就需要把眼光投到择校问题的根源上。择校之所以产生,根本还是在于教育投入的不均衡,导致学校之间师资、生源以及软件硬件的差距,进而引发择校潮。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一方面,切实提高教育经费总体水平,实现占GDP比重4%的目标;另一方面,教育经费应特别向薄弱的学校倾斜,缩小其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差距;更进一步,还要建立健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师资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有效控制优秀师资的无序、单向流动,同时,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也要不断调整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通过这样的综合治理,择校恶性竞争的“土壤”也就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