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有关异地高考的问题主要矛盾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既想到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各地政府将根据自己情况决定实现允许异地高考的最后实现年限。(3月5日新华网)
本来,教育部长此前透露异地高考改革将很快出台,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用不了10个月将公布的信息,已然让你我有一种欣喜之感,心中想着,久已希冀高考公平的念想,终于要照进现实了,充满着无限的期待。可如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的言称,“异地高考不能影响京沪考生权益”,恰似一盆冰冷的水泼在你我盛情的心头间,顿时哇凉哇凉的。
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了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进而使高考在全国范围内更加公平公正。然而,在方案尚未制定,措施尚未施行,就抱着异地高考不能影响京沪考生权益的态度,换言之,以京沪考生为中心,以其利益为半径画圆,来制定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如此的态度,不得不让你我本已淡定的心又重新忐忑起来。心中揣测着,之前教育部长都言异地高考存在“准入条件”,外加最终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此一来画出的方案,你我胆敢苟同?
诚然,异地高考改革牵涉多个群体之间利益的再调整,改革阻力大是毋庸置疑的,并且极易出现“高考移民”扎堆等不良现象。如若实施不断,难免出现新的不公不正。可是相对高考改革作为程式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作为一种趋势与潮流,这些问题应不是阻挠异地高考改革脚步前进的缘由。更不是说异地高考改革必须在维护部分群体既已享受利益的前提下实施的。
异地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应是如何公平公正,抑或如何最大化的保障多数人的权益,而不是维护少数人的“特权”。如若不然,异地高考改革的最终结果无非两个。一个是表面上已改革,实质上在诸多的“准入条件”等条条框框下,改与不改一个样,改前改后一个样。另一个就是难免“流产”,步去年7月湖北省的后尘——去年7月,湖北省曾出台《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试图有条件地实行“异地高考”,但由于本身居民的反对,最终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