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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下月开始继续取消乙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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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95  发布时间:2012-2-21 11:01:14

 

    昨日,省招办发布通知要求,全省高考体检将在3月17日至4月17日进行。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我省高考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今年继续执行此规定。肝功能检查仅查转氨酶,体检机构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招办、体检机构要及时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提醒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时申请复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5月15日至30日为专项复检时间,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按照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但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学校录取时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专业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

 

 


—— 信息源自: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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