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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中招生录取与综合素质评价“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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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54  发布时间:2012-2-20 11:57:11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今后新疆将继续加强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录取的“硬挂钩”,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等级高的考生,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自2005年开始,新疆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尝试,在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中有了积极突破。一是将以选拔性为主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改变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业水平性考试;二是将以往对学生的操行评语改为对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升学重要依据;三是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的做法,采取“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式,采用学业水平性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录取,特长生和推荐生等方式录取,促进了高中招生形式的多样化。

  据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介绍,今后,新疆将继续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学校的做法,并探索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及在研究性学习、科技类竞赛或某一学科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在道德品质、民族团结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实行推荐录取的做法。同时,对自治区普通高中多样化改革试点项目学校,在录取时要给予优先录取的政策扶持。

 

 


—— 信息源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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