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教育部严控“学院”更名

--------------------------------------------------------------------------------
点击次数:3444  发布时间:2012-2-10 20:14:25

 

    “今后,‘学院’更名‘大学’,将控制更名数量。农、林、师范院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对高校设置、升级、命名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学院”更名“大学”,将从严掌握标准,控制更名数量。农、林、师范院校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升格时,要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

    文件还规定,校名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的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

    据了解,我省的3所提名高校只更名2所,其中湖北中医学院和武汉科技学院分别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拟更名为“武汉轻工业大学”的武汉工业学院不变。

    规范还对中职高职原则不合并做了详细说明。中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职校,也不与高职校合并;高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同时,不再增设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强调设立中外合作本科学校,外方教育机构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高等学校。


 

 


—— 信息源自:长江商报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