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荆州市农村独生女可以继续享受高考加10分的政策。高考加分申报工作将于1月15日正式启动实施,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女可做好相关申报准备。
据悉,申请高考政策性奖励加分的农村独生女考生,要同时符合三个方面的条件:考生及其父母均为农村居民;考生本人为独生女;考生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县级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一式4份,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份。
申报程序为:考生持《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到中学、户籍地乡镇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持《登记表》一式4份、所有证明材料,在2012年2月28日前,报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3月15日前,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考生资料送本级招办,4月15日前,由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将县市、区招办审核后的《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照顾申报名单》和考生信息光盘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户籍地与报名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坚持报名地申报、户籍地审核的原则,户籍地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需在3月6日前,向报名地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通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