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教育厅消息:敦化市自今年1月1日起,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以持续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促进该市基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当前房地产调控的形势下,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自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9月下旬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市(州)、县(市)自2011年1月1日起,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并做好相应的预算调整工作,严格审核项目支出,保障专款专用。同时明确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作为各地计算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之一,但各地不得由此减少应当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根据通知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敦化市农村(含县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的支出,不得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