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记入学分;学校设有校级大学生创业基地(场地),本科院校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学校设有校级大学生创业基地(场地),本科院校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高职院校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学校创业场地使用面积应达到生均0.05平方米以上。学校将积极利用地方政府、企业的资金和场地共同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供本校学生使用,由学生创业团队支配的基地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
另外,学校须由专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基金应达到上年学校年度学费总收入的0.5%,其年度使用率要达到60%以上。
细则还规定,学校将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记入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