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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违法 取消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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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35  发布时间:2011-11-25 15:34:29

 

    校车如果违法,民办学校当年申请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资格将被取消。甘肃正宁县的校车事

故,引起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在广州开展校车安全保

障专题调研。据了解,白云区出台了整治校车的新措施,除了取消专项资金的资助资格外,如果校车二次

违法,该校的年审就被审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就不得招生。

     白云区是校车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白云区教育局负责人汇报介绍,白云区有在校生27万人,其中民

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6万人,登记在册的接送学生校车586台,均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为主,全部校

车按照要求安装GPS行驶记录仪,每天运送学生4万人次。目前,私人车、野鸡车、村巴与“单位车”运送

学生现象仍然存在。

    白云区教育局负责人说,11月下旬,白云区制订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措施,将校车违法与单位年审挂钩

,校车一次违法的,该单位当年年审降一个等级;校车二次违法的,当年定为不合格,如连续两年不合格

,停止招生资格;校车违法,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资格。该负责人同时建议,

减免民办学校校车部分费用,此外在公交车线路规划上,优先考虑学生上学路远难行问题。

 

 


—— 信息源自: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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