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市财政教育经费从2006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10年
的57.9亿元元,年均增长31.1%,高于同期全市财政支出增幅7.8个百分点。2011年生均日常公用经费补助
标准,小学不低于500元、初中不低于700元,从2012年起逐年加大投入,到2015年,实现城市义务教育所
需经费由财政全面保障。
近年来,我市积极谋划并组织实施一汽高专、机械工业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重点项目,累
计实现投资达50亿元以上,有效改善了教育条件,提高了教育基础设施水平。今后我市还将逐步提高财政
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具体目标是:从2011年起,各级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
的比例有明显提高,到2020年争取达到5%。从2012年起,市本级和举办高中的县(市)、区,要按一定比
例安排高中学校投资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教育和培训任务的,由财政按标准拨付
相应的教育经费。
教师方面,继续完善学校用人公开招聘制度,突出各学校招聘用人的优先地位,坚持因需聘人、择优
用人、择优选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在各
级各类学校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形成各教学岗位间能上
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和岗位管理模式。
据悉,自2006年我市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以来,全市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累计招聘各级
各类教师1000多人,为各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