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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意见”切实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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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28  发布时间:2011-11-24 10:09:03

 

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意见”切实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
中国青年报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就加强和改进对中学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要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就中学共青团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的文件。

目前,全国中学生超过80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十六分之一,约占全国青少年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意见》指出,当代中学生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成长的一代,是在独生子女或少子女家庭中成长的一代,是在互联网普及的信息社会中成长的一代。国际国内新形势和中学生新特点对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之相比,中学团的建设和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党、团、队组织意识衔接的重要时期。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是从源头上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做好中学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学团的工作。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中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系统构建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体系,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的普遍性、时代性、针对性,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大胆创新,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贡献。

《意见》提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引导学生树立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发成才的远大理想,初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逐步确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是以思想品德教育为基础,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锤炼意志品格,增强法制意识,明确社会责任,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三是以提高综合素质为导向,帮助学生掌握表达、交流、沟通和组织、协调、合作等社会化技能,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观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意见》还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成人主题教育、深化实践育人工作、丰富素质拓展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载体进行了阐述。

《意见》对建设高素质的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提出要求。指出要高度重视中学阶段的团员发展工作。要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加强培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有计划地开展团员发展工作。要认真做好团干部的选拔使用。各类学校应选配一名教师担任校团委书记。团委书记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要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团干部。学校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书记允许适当兼课,但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团委书记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委书记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团干部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同等待遇。团干部参加职称评定计算工作量时,要将团的工作以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意见》还对全团带队,以及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学共青团工作,把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督导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育部门对中学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把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投入。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方面推动中学团的建设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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