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广大高校毕业生找工作的门路更广了,记者昨日获悉,各级人社部门将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也可获得发展资金、贷款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企业吸纳毕业生可获资助
“我们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或达到当年新增职工人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他们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此外,自2012年起连续3年,全省每年提供不少于4000个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用于街道(乡镇)、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按一定比例优先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大学生创业享“绿色通道”
今后,国税、地税部门设立办税“绿色通道”,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工商部门将允许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投资注册个体工商户和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
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0万元。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扶贫开发重点县独立创办或合伙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高校毕业生占50%以上股份),且履行扶贫开发责任的,可优先获得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优先录用高校残疾毕业生
“离校前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高校残疾毕业生。
据悉,自2012年起连续3年,全省每年将组织提供120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并提高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