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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最高可申请3万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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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3546  发布时间:2011-11-10 5:40:38

 

在职研究生最高可申请3万资助
 苏州日报
   市人社局消息,为鼓励各类人才增强创新创业能力,2011年度苏州市优秀人才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资助计划已正式启动并接受申报。凡今年取得研究生学历,在苏工作的优秀人才可申报,最高可享3万元资助。

    根据《苏州市优秀人才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资助暂行办法》,2011年度教育资助计划申报对象为在苏工作的优秀人才,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含MBA、MPA),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每人资助最多不超过3万元。同时必须符合:苏州市区范围内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对象所在创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或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对象,以及苏州市中小学教育名家工程等市级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或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领导人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后备人才。

    按照要求,受资助对象须在苏州工作满三年,不满三年已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列入市人才开发资金资助计划,工作年限期满后支付。同一单位原则上每年资助一位优秀人才,同一资助对象不得重复享受市人才开发资金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资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站(http://rcsz.gov.cn/)或者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szldbz.gov.cn/)下载填写《资助申报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凭学历和学位证书、学费票据以及聘任合同(原件,交复印件),向所在地人才办或人社局提出资助申请。市属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资助申请。申报材料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市人社局根据苏州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按照“服务发展、公开公平、紧缺优先、择优资助”的原则,遴选产生资助名单。(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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