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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795 发布时间:2011-10-24 7:56:40 今日上午,省人大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并将在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都将受到法律保护。 此次的新法规定有22种教育行为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教师将会被解聘,学校负责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等。这其中包括分重点班、体罚学生、假期补课登。
今日上午,省人大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并将在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都将受到法律保护。
此次的新法规定有22种教育行为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教师将会被解聘,学校负责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等。这其中包括分重点班、体罚学生、假期补课登。
—— 信息源自:新安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