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中,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申报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并被正式批准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颁发实施以来,民办教育取得的最重要突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以恢复发展,经历了“萌芽复生、艰难探索、蓬勃发展”三个重要发展阶段,现已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据国家教育部《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民办高校676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招生146.74万人,在校生476.68万人,分别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高校本专科招生总数、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8.6%、22%、21.3%,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高校学历层次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长期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1984年,北京城市学院的前身海淀走读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大专院校。2003年,该校成功升格为本科高校,成为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院校之一。此次该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打破了全国797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部为公办高校、科研院所一统天下的局面,必将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北京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明确了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提出对于符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民办高校予以审批。北京城市学院等民办高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批准,正是这一精神的重要体现。
据了解,教育部启动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教育系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申报的院校必须符合“择急、择优、择需、择重”的原则。北京城市学院负责人表示,该校之所以此次申办成功,就在于该校立足学校“城市”特色,找准了北京社会建设这一短板为突破点,并在与行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研究、合作就业”上下功夫,真正培养首都社会建设所需要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研究生人才。该校将于11月启动招生工作,首批研究生将于明年9月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