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公益机构吁制定盲人自考规范 目前仅广东可报考

--------------------------------------------------------------------------------
点击次数:70418  发布时间:2011-10-15 13:27:29

 

   今天是第二十八个“国际盲人节”。昨日,一封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关于制定保障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业务规范”的建议信,从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寄出。

  “我们希望全国自考委能参考广东省鼓励、支持盲人自考的做法,尽快制定关于保障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业务规范,使盲人也能无障碍地参加自学考试,享受到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北京益仁平中心协调人杨占青说。

  调查

  多数省份无法确定能否参考

  广西二级视力残疾小伙章安(化名),看到北京“盲女”董丽娜两次参加自考均遭拒绝的报道(本报9月29日报道)后,耗时一周,致电全国31个省级自考委员会,就盲人能否报名自考以及考试时能否为盲人提供电子试卷进行调查。

  从打通的16个省市自考委(办)电话答复来看,仅广东省明确表示盲人可参加自考,其他省市均表示因无先例,无法确定盲人是否可以参考。有13个省市区(天津、重庆、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和新疆)表示因无先例,没有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

  在有无“人声读卷(口头答题)或电子试卷(电脑读屏)”的调查项中,除广东省表示(广州)应该有之外,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

  建议

  全国自考委应制定追责制度

  杨占青称,《残疾人保障法》等现行法规明确规定,残疾人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自学考试报名资格不受性别、年龄和教育程度等条件限制。然而章安的调查却表明,现实中盲人自考报名存在很大障碍。

  益仁平中心发出建议信,希望能改变盲人自学报考难的现状。建议信建议,全国自考委应尽快制定关于保障盲人参加自考的业务规范,首先要明确认可盲人报名自学考试的资格,其次要采用技术手段为盲人参加自学考试提供无障碍环境,如采用“读屏软件”、“电子试卷”等辅助办法,为盲人参加自学考试提供条件。

  另外,建议信指出,全国自考委还应制定相关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推诿、拒绝盲人报考申请及未为盲人提供必要的考试辅助器具的主要人员责任,采取行政问责、通报批评等形式处分。”

 


—— 信息源自:新京报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