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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高中违规招择校生 教育厅承认监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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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626  发布时间:2011-9-17 7:12:31

 

    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广东部分高中违规超额招收择校生,且择校费使用混乱,其中重点点名了佛山市的石门中学、三水中学、南庄高级中学等。昨日,佛山市教育局回应新快报记者表示,央视反映的是该市2007年至2009年间的择校费问题,“去年已完成整改”。有关负责人坦言,佛山每年投入教育经费超过100亿元,择校费与此相比微不足道,“不过目前没有计划取消”。

  曝光:择校生名额超过规定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国家允许公立普通高中有限制地招收择校生,而在广东省的一些学校却存在违规超限额招收择校生的现象。2007年至2009年,惠州、茂名、佛山等市有10多所中学没有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超计划招收择校生共计2600多人。其中,作为国家级示范高中的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三年间每年招收的择校生都占到计划招生人数的30%以上,2009年甚至接近40%,而省有关规定为该级别学校不得超过25%。

  报道称,每名择校生收取3万元不等的择校费,不过,这些本来应专款专用的择校费却被用作其他用途。2007年至2009年间,佛山、茂名、汕尾、惠州4个城市中有11所学校和两个教育主管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00多万元。其中,佛山市三水中学违规使用1000多万元的择校费,用于发放临时工工资、福利费等支出。经整顿,目前这些违规使用择校费已全部归还。

  说法:费用流向监管存漏洞

  报道中,三水中学财务人员承认,择校费“在临时工工资支出了一部分,二是商品房服务支出一部分,个人家庭补助一部分,其他资金支出一部分”。而这些费用等支出本应来自学校的学杂费等收入。

  报道指,“很多学校都把改善办学条件看成了一个大框,将随意挪用择校费的理由都装在这个框里”,甚至有些教育主管部门也在违规使用择校费。择校费管理是否存在明显漏洞?

  对此,广东省审计厅教科文审计处副调研员徐江珊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管理不到位,“大多地方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都是按一定的比例反拨给学校使用,而没有细化开支项目、指定资金用途,给学校挤占挪用资金提供了空间和条件”。

  省教育厅副厅长叶小山也在采访中承认,该厅对择校费的专项监管不足。

  记者调查

  择校现象普遍存在 有家长称欠缺公平

  新快报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受访的佛山家长都表示愿意出钱让孩子“进好学校”,佛山一中、石门中学等一些重点高中的择校生学位均出现供不应求。

  家长愿意出钱,学校也乐意收。有校长坦言,向政府申请奖金就是依照择校费收的一定比例来申请。这意味着,择校费越多,学校能够申请到的奖金也越多。

  另据教育界知情人士透露,择校现象还跟学校的学位压力有关。“学校要保证升学率,尤其是重点高中的升学压力更大,学校必须保持高分学生的入学数量,通过择校可补充一些没填好志愿的高分学生。”

  赞成择校的家长认为,好的学校能给子女带来良好的学习环境,“高中是准备考大学的,条件允许的,值得花点钱”。而反对择校的家长则表示,“有钱就能读好学校有失公平”。“读好学校应该靠孩子自己的能力,不应用钱堆砌学位。”一家长对记者说。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该级别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25%。而择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收取的择校费全部上缴财政后,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给学校,其余部分返还教育行政部门。因此择校费收得越多,学校和教育部门得到的也就越多。(据央视)

  石门中学超计划招收择校生

  计划(比例) 实际(比例)

  2007年 484 名(25%) 643 名(33%)

  2008年 490 名(25%) 598 名(30.5%)

  2009年 380 名(25%) 604 名(39.7%)

  石门中学 2009 年招收择校生

  计划 实际

  择校生 380名 604名

  择校费 1140万元 1812 万元

  返还学校 570万元 906万元

  佛山市教育局:涉事学校“政策理解”出现偏差

  有的学校(择校费)是用于保安费、绿化费和水电费的支出,这部分是超出了范围的,我们一定进行整改。”——佛山市副市长麦洁华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央视报道的问题源于今年7月27日,在当日召开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作审计工作报告,公布了佛山等4市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教职员工的岗位津贴、奖金以及临时工工资、福利费等支出(见本报7月28日A11版)。

  佛山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杨汉波昨日接受新快报记者专访时澄清,被曝光的为2007年-2009年的审计数据,其所反映的石门中学超额招收择校生是“个别现象”,“这两年佛山对择校生问题抓得很严,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

  杨汉波表示,佛山每年对教育方面投入超过10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80亿元,收取择校费只是很小一部分,“收取择校费并不完全为了钱,有多种原因造成,但是否取消目前还没有计划,要看上级精神”。据悉,从今年开始,佛山规定全市高中录取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20%,比省目前要求的不超过25%更为严格。

  “有的学校(择校费)是用于保安费、绿化费和水电费的支出,这部分是超出了范围的,我们一定进行整改。”分管教育的佛山市副市长麦洁华昨日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择校费的收取从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收取跟支出一定要专项;其次是不能超范围,择校费只能用于学校建设方面,不能用于其他方面。其透露,从今年开始,佛山将会对择校费进行专项处理。

  焦点1

  超招择校生原因何在?

  针对南海石门中学违规超额招收择校生的问题,佛山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汉波坦言,这与当地高中生源过于集中不无关系。据了解,佛山有高中生6万人,其中南海区占1/3,而石门中学作为当地最好的高中,南海生源都扎堆想入读。

  “还有一些考上的学生到外国读书等原因空出学位来,另外的学生补充进来时也得按择校生处理。”杨汉波表示,由于佛山五区可跨区报读,其他区的优秀考生都想挤进石门中学,造成学位非常紧张。

  焦点2

  择校费到底用在哪处?

  按照广东省的规定,择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学校收取的择校费全部上缴财政后,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返还给学校,其余部分返还教育行政部门。对此,杨汉波表示,佛山作为该政策试点城市率先开展,所有教育经费的收和支都统一在财政里,由财政局拨款时,并没有单列出哪些为择校费,结果无法专款专用,也造成涉事学校“政策理解”出现偏差。

  另外,目前政策下还牵涉到经费预算问题,因预算是按年算,有时间差问题,有些学校中途提出申请,结果就造成使用违规问题。

  焦点3

  如何监管专款专用?

  佛山市教育局方面表示,择校费收取标准并非全市统一,而是按照上一年度同一类学校培育成本的3倍来计算,有的学校三年收取3万元左右。对于择校费使用能否公开,该局并未正面回答,称由于择校费是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无法提供全市总的收支情况,不过,每年春、秋开学时都有专项收费检查。

  该局财务科邓科长证实,被指择校费使用不规范的3所高中,经查实都属正常教育开支,而其中南庄高级中学购买的汽车也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未用于个人。去年年底,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部整改,即进行调账处理,重新划到择校费专项开支之中。

 

 


—— 信息源自: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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