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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保证体育活动不得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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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62  发布时间:2011-9-15 7:17:43

 

    教育部有关部门对15个省份的129个县(市、区)监测显示,四年级、八年级校园体育课及体育活动不足率分别高达56.5%、76%;教育部有关部门另一项调查显示,只有22%的小学、初中和13%的高中能够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这是记者14日从教育部在京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会上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采取“一票否决制”。学校要把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需向社会主动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据悉,教育部已经派出督察组赴各地督察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

 


—— 信息源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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