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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分管理权限“下放”我省高校办学自主权将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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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95  发布时间:2011-8-31 9:33:58

 

    昨天,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江苏)试验区。这意味着,在高等教育方面,教育部的部分管理权限将下放给江苏省,我省高等教育的自主权将加大。昨天下午,江苏省教育厅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探索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了改革试验区的众多亮点,如将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并减少政府及其部门对高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和学务委员会在高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全面推行高校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教育部支持江苏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在苏部署高校进行现代大学制度试点,推动学校依章程办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沈健介绍说,教育部会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这样的现代大学制度试点,是否意味着江苏未来高校的发展,将要走南方科技大学的模式?对于这样的疑问,沈健予以了否认,“我们还是坚持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模式,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和民主管理。”沈健说,特别是专家治学和民主管理,将要在改革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江苏高校开设专业将自己说了算

  据介绍,高校的专业并不能随便设置,所设专业必须在教育部的专业目录内,并且经过国家教育部的批准。

  部省共建后,教育部将支持江苏在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自主设立研究生学科专业方向。支持江苏在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基础上,自主设置本科专业。

  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教育部的专业目录是10多年前制定的,束缚了部分发达地区高校的发展。将来,江苏高校的专业设置基本上就是学校自己说了算,省里不会对高校的专业设置干涉太多,只会加大对学校所设专业的跟踪、评估和检查。

  此外,江苏还将对部分公共课进行全面改革探索,灵活设置和调整公共课的学分、课时,优化整合教学内容。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将获多项扶持

  沈健说,江苏试验区将选择有条件的高校进行整体转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公办和民办高校优势互补、联合办学,探索建立多种类型的教育集团。并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试点。

  对于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沈健说,这是借鉴了发达国家的做法。发达国家的教育一般分政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两种。而社会力量办学又分成公益、普惠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和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高校。

  “作为我们来说,两种民办高校都关注,都希望他们有所发展。但当然更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沈健说,两种民办高校的界定还要由工商部门来认定。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政府将在土地划拨或出让、规划建设、金融税收、设置审批、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给予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并在资金投入、设备添置、项目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扶持。

  我省将新增4所部省共建高校

  沈健说,上世纪90年代末,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中央部委属高校划转我省管理,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划转高校与原所属部委及行业的关系有所疏远。为强化学科及专业特色,争取国家部委及行业的支持,我省积极争取省部(局)共建省属高校。近年来,省政府分别与国家气象局共建南信大,与中国残联共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南通大学,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南邮,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南中医。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还将积极推进4所省部共建高校,包括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政府共建南审,省政府与国家粮食局共建南财,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南工大和常州大学。

 


—— 信息源自:龙虎网-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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