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开学在即,泸溪县强力推行五大措施规范教育收费,着力规范全县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层层签订责任状。该县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制度,县政府与县教育、县教育局与各局内股室,各学校,学校与各班主任层层签订了教育收费工作责任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杜绝搭车收费及乱收费行为。实施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该县制定了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十余项乱收费行为,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开通“行风热线”,密切联系群众。在由县纪委、县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纠风办联合主办,由县广播电台具体承办的“行风热线”中,教育局主要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间,参与节目直播,就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政策、具体措施予以讲解,并通过热线电话与市民、家长交流,推进了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及时、准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收费是否一致,便利了社会监察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加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经县政府办牵头,县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审计局及教育局等五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今年春季对全县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秋季开学后将对全县29个中小学校的收费工作再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核对收费公示标准,教辅资料准入目录,翻看学生书包,询问学生、教师及家长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