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城关区教育局获悉,城关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津贴的新政策:从9月1日起,对区内名校长、名师、班主任、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按月发放500元至100元不等的津贴。
名校长、名师每月最高可补500元
据了解,为了加快推进教育最优化城区建设,城关区政府出台了《城关区名校长名师津贴发放暂行规定(试行)》。名校、名师津贴发放对象为区委、区政府命名的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和名师。发放的标准为,名校长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考核发放,名师津贴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考核发放。
这些名校长名师的津贴在城关区教育基金中列支,津贴按年度12个月享受。津贴的发放由区教育局向区教育基金会提供享受津贴的名校长、名师名单,区教育基金会按月拨付,区教育局执行发放,区教育局按照动态管理的考核办法,兑现名校长、名师津贴。
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200元
城关区政府出台了《城关区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制度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城关区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提高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对象为区属小学、中学、辅读学校、职业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津贴制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绩效考核,按月发放的原则,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津贴数额将会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发放的程序是每年年初区教育局负责向财政局报送各校班级总数,作为年初预算依据,年中若有变动,将变动情况报送财政局,作为预算调整依据。区财政局按月将班主任津贴拨付到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按时发放到各学校。
农村及边远学校在岗教师都有津贴
城关区政府还出台了《城关区中小学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津贴制度暂行规定(试行)》。记者了解到,教师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农村和相对边远的二营学校、青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九州小学、桃树坪小学、伏龙坪小学、四十一中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补贴标准分别为:一是在二营学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师,从第四年开始每月每人按150元标准贴补;满五年的教师,从第六年开始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补贴;满十年的教师,从第十一年开始每人每月按250元标准补贴。二是在青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工作满三年的教师,从第四年开始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贴补;满五年的教师,从第六年开始每人每月按150元标准贴补;满十年的教师,从第十一年开始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贴补。三是九州小学、桃树坪小学、伏龙坪小学、四十一中学工作满五年的教师,从第六年开始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贴补;满十年的教师,从第十一年开始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