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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教育乱收费校长先免职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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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65  发布时间:2011-8-4 8:35:00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教育乱收费案例,其中8名校长被免职。对此,我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统一部署,东莞已制定了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从今年6月底~12月底,用半年时间规范和整治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的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杨靖波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叶沛森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发现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对所属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镇属学校凡发现有三分之一有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对其宣教办(局)主任(局长)先免职再处理。

  据悉,市教育局已设立了专门的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为:22210104,电子邮箱为:dgjyshf@163.com。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有专人接听、接收,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人员会登记造册,并逐一调查核实,努力做到对群众反映“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从即日起,如果你遇到关于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补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执行、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违规收取捐资助学费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六个方面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咨询投诉。

 


—— 信息源自: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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