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8月1日起已被录取的高考考生可以领取档案

--------------------------------------------------------------------------------
点击次数:2630  发布时间:2011-8-1 8:08:19

     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7月31日从市招办获悉,从8月1日起,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指定地点领取自己的考生档案。集中发放档案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5日,8月25日后发档时间由各区服务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另行安排。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市招办在各区设立了服务中心:涧西区: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原轴一中);西工区:市三中;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市一中;洛龙区:市八中(注:洛一高属于洛龙区)。职高、职专学校等对口升学的考生到市三中领取纸介质档案。录取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各区服务中心查询录取情况。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高中学校所属的各区服务中心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县(市)和吉利区的考生录取查询、领取纸介质档案,可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高考考生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后,各级招办将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到原毕业中学,高考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有关表格将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 信息源自:洛阳网-洛阳日报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