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将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昨日,省教育厅明确公布“四不准”禁令,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工作。
统计显示,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达44.6万人,就业竞争激烈。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规范管理,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就业各环节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规范签约行为,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真实、客观地统计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