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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216 发布时间:2011-6-3 6:09:26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教育局在市招考办建成深圳市国家教育考试巡考监控中心,实现与全市35个高考考场和教育部、省考试院考场电子监控中心的互联互通。我市将从今年高考开始,全面实行国家、省、市、校四级电子监控,对考场实行“网上巡考”,严查考试违纪作弊。 一名副主考负责电子监控 今年市教育局在市招考办建成深圳市国家教育考试巡考监控中心,实现了与全市35个高考考场和教育部、省考试院考场电子监控中心的互联互通。我市将从今年高考开始,全面实行国家、省、市、校四级电子监控,对考场实行“网上巡考”,同时结合省、市、区、校四级现场巡考,形成考场监督检查的立体网络。同时,各考场电子监控室均按省里的规定,安排一名副主考专门负责考场电子监控,加大对考场的巡查和监督力度,严防违规舞弊行为的发生。 省教育考试院还要求考场电子监控不留死角,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将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市招考办提醒考生,从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市招考办到各考场,均可以调取任何一个试室的监控录像,查看考生考试情况,考生一定要牢固树立诚信考试的观念,切勿心存侥幸。 中途再次进考场仍须检测 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个试室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金属探测仪检查工作主要由女性监考员实施,须在开考前10分钟时间前完成对本试室考生的检查,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 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声,考生须向监考员解释并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后,考生方可进场入座。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试室,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考生接受检查合格入座后,如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离开试室,重新回到试室时,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再次进行检查。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必须将金属探测仪调整至振动报警状态检查。
—— 信息源自: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