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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首当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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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59  发布时间:2011-5-24 5:50:14

 

    深圳市政府在招募公务员时,把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作为招考的岗位,这意味着南方科技大学去行政化的改革戛然而止。

    在教育部公布的招生目录中,深圳市政府创办的南方科技大学仍然不在其中。这说明南方科技大学仍旧不能参加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生工作,南方科技大学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之中。或许是为了印证外界的看法,深圳市政府在招募政府公务员的时候,把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作为招考的岗位,这意味着南方科技大学去行政化的改革戛然而止。

    南方科技大学的改革面临着法律上的障碍。无论是我国教育法还是高等教育法,都是在行政主导原则基础上制定的。教育部之所以没有对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是因为南方科技大学代表了中国教育未来改革的方向。但既然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没有法律依据,教育部也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拒绝赋予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的权利。

    所以,如果不修改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那么,南方科技大学走不远。深圳市政府不是没有看到问题的症结,但从来都没有公开对教育部的做法表示异议。深圳市政府在维持现状的同时,另辟蹊径,一方面通过招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重新回到行政管理体制之内;另一方面与全国众多的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加快深圳市人才培养的步伐。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步履维艰,不少人主张大学去行政化,认为这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大趋势。可是,既然主要资源掌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手中,而国家的现行法律体系又支持这样的资源配置方式,那么,在没有修改法律的情况下,去行政化的改革如何推进呢?   

 


—— 信息源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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