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基层实践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
工程招投标采用风险控制价模式,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还须以银行保函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工程进场前,甲方、乙方和监理方先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还会随时接触到各种廉政文化宣传……在西湖区庭院改善工程和农居点建设的过程中,正是通过这样自始至终,常抓不懈的业主内控机制,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只要有交易,就会有腐败的机会和可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向市场化、公开化方向迈进的今天,如何加强监管,治理交易中更加隐蔽的腐败行为,特别是统一交易平台建立后怎样防止“集中腐败”的发生,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自2009年9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内控机制试点工作以来,西湖区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通过排查岗位风险,规范节点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着力构建“教育、制度、执行”三位一体的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内控机制。
西湖区在实施业主内控机制时,首先以教育为先导,通过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岗位廉政教育,重点查找在工程建设领域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环节,并制定相应制度规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组织新提拔区管副职领导干部,参加工程建设领域违法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同时,开展廉政文化进项目(工地)活动,积极营造业主单位廉政文化氛围。
其次是以制度为核心,构建内控框架。西湖区着力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资金管理关键环节上下功夫,通过规范招投标、项目变更和资金管理等环节实现对建设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管。据介绍,西湖区庭院改善项目和农居房建设项目,凡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不含)的建设工程一律进入区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由财政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设置风险控制价,遏制“低价中标”、“串标”的现象发生。项目招标后,实行结果事后跟踪,进一步加强对标后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并严把复核关和签批关,还制定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基建项目过程管理及资金拨付流程》等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用款、项目过程管理、资金拨付、决算审核审批流程。
好的制度还需要好的执行力。为此,西湖区以执行为抓手,一是落实业主责任,要求业主单位指定专人,对照进度,同步记录,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在“西湖区重大工程项目及重点任务数字监察系统”中填报,便于各部门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区发改、建设、财政、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组成项目建设绩效稽查工作组,对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及各单位内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建设业主及其负责人决策失误、举措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十余种违反规定行为一律予以责任追究。四是实行信息公开。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均予以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