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我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高等教育的质量建立在基础教育之上,因此,提高教育质量,不仅是高等教育,而且是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
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永恒的主题,是教育工作者神圣的使命,也是全面、渐进、系统的社会工程;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是一项需要持续深入探索实践的重大课题。
首先,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 准。”教育,应坚持德育为先,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持能力为重,不仅传授知识,而且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其次,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应当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发展的规律,有的家长和学校,提高质量心切,过早过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就违背了规律,是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式的做法。实施教育、提高质量,应该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不同学段,教育的目的任务、质量要求、施教措施有差异。如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奠基作用,应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应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 时期,应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高等教育,应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成人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第三,要建立完善全社会共同育人机制。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同上《纲要》)。”学校,教书育人,责无旁贷。但教育不单纯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事情,社会是大熔炉、大课堂,一个地方的传统文化、风气习俗,诸如报刊、图书、网络、影视以及成年人的观念、言行等,直接影响、感染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社会应密切配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协同培育人才的巨大合力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