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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强调:校长是填志愿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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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96  发布时间:2011-4-30 6:28:59

 

“学校和老师一定要指导好学生合理填报志愿,让学生上一所适合自己且不用交费的一志愿学校。”在昨天召开的济南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春光强调,学生选择一志愿不能盲目攀高,校长是填报志愿的第一责任人。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4日,与去年相比,今年在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上提高了第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较高的初中学校的奖励门槛,今年只有2010年第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5%的初中学校可以享受到指标生奖励计划,以往这个比例是50%。按照这一新规,济南有22所初中学校享受到了这一奖励。

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说,家长不是招生政策的专家,他们先想到的“明白人”就是班主任和学校,很少有家长不重视老师和学校提供的志愿参考意见,为了让学生进入到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学校和老师有义务和责任为学生提供准确信息,提高学生一志愿录取率。

“一所学校近600人报考同一高中这能叫理性报考吗?”“学校的一志愿录取率不到30%,这能说学校合理指导了吗?”王春光强调,今年初三学生报考志愿时,坚决杜绝老师给学生说“让家长找个人”这样不负责的话,学校乱指导志愿填报要被追究责任。

 


—— 信息源自: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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