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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学生有权拒绝过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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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50  发布时间:2011-4-6 6:56:59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其中规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作业量。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并规定学校学科教研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年级组每周在会商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经主管校长签字实施。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先做、全批、讲评”原则。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监督办法还宣布,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另外,办法还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 信息源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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