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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沉默无声之证 李刚隐身值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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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33  发布时间:2010-10-22 16:31:25

   官二代校园醉驾撞飞两女生,事后一句“我爸是李刚”震惊网络。然而,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目击现场的学生却陷入了“集体沉默”。

  不少批评认为这样的集体沉默是失去了大学的精神,但在现阶段,笔者十分赞成现场的目击者都保持“集体沉默”,其理由如下:

  “沉默”是保护自身安全的必须。一句“我爸是李刚”,已经尽显肇事者的张狂。尽管有消息说李刚“为人从政口碑都不错”,但面对他的权势,在当前我国证人保护制度并不严密的情况下,“沉默”还是目击者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更何况,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记者:“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学校已经明确祭出了“处分”的大棒来。谁都要生存,而且谁都有权保持“沉默”。

  “沉默”已经足够发挥证据效力。这是因为,尽管当前目击者们都被迫陷入了“集体沉默”,但网上已经披露了一些目击者的说法,指控肇事者当时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行,这些网上的说法本身就应该被执法者看作是一种证据,予以认真对待,因为它们具有很高的可信度。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肇事者如果要推翻这些来自网上的指证,就必须自己再拿出足以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来。在不能说真话的情况下,拒绝为权势者说假话,这也是一种作证,也是一种操守。

  “沉默”本身就是对执法机构的督促。现场目击者的“集体沉默”,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无声地抗议”,它在告诉执法部门:你们对证人的保护制度还很不健全,你们没有办法给正义的人们以充足的安全感,你们未能营造出足够让人们畅所欲言的自由、法治环境,作为公共管理部门,你们需要进一步尽到责任。它也在告诉执法部门:我们的“沉默”本身就已经表明了态度,剩下的,就是严格执法,伸张正义,这就是执法部门的职责!

  沉默中是可以爆发的,鲁迅先生早就告诉了我们。在公民发言作证的安全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要求他们放弃“沉默”或许也是一种“道德绑架”。从本质上来讲,给公民以充足的安全感,让他们能畅所欲言、伸张正义,这本身是公共管理者的责任,所以,当公民陷入“集体沉默”,应该被批评、值得自我反思的恰恰是公共管理者们。

  就本案来说,更值得警惕的沉默是“李刚”的沉默。这位父亲已经好几天没发声音了(最新消息称,李刚现身央视,就此事鞠躬道歉,还“几度哽咽,不能自已”——编者注)。他在等什么?又在谋划什么?或者说是在安排什么?这个沉默,才是必须追究的“沉默”。

 


—— 信息源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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