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我原想把儿子送到武校增强体质,可读了一天书他就不适应,被迫转学。可武校竟要收我1000元,这合理吗?”———丰都县三合镇南区西路30号刘先生昨日向本报求助。
刘先生称,儿子今年11岁,读小学5年级,性格内向,成绩中等。今年8月,他无意中看见一则忠县嵩山少林军校的招生广告,很感兴趣。由于亲戚的儿子对此也有兴趣,8月30日下午,两家家长就把两个小孩送到少林军校报名。原本每位学生的包干费用为8800元/年,他们只带了8000元,打算回家后把余款转到学校的账户上。
“没想到,第二天中午,亲戚的儿子就给家长打电话。”他说,两孩子都说不适应学校的生活,坚决要离开,家长们只好把两个孩子接回家,转到普通学校。
刘先生说,由于事发突然,直到本月18日,他们才赶到学校提出退费。
“校方以合同中约定‘中途退学不退费’为由,拒绝退费。”刘先生说。经过反复磋商,校方表示每个小孩扣1000元。“我儿子在学校呆了不到24小时,即便是住宾馆,也不需要这么多钱嘛!”
少林军校一自称姓黄的教导主任向记者表示,办入学手续时,学校就说明“中途退学不退费”,并签订了合同。按合同,学校可以不退费。现在学校同意每个学生退3000元,没想到家长还是不理解。
记者随后联系上忠县教委职成教科。一黄姓工作人员说,该县明文规定,中途退学的退费按天数计算:
学生缴纳的总费用÷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校的天数=每天在校所需费用
每天在校需费用×实际在校天数=学校所要扣除的费用。
以一个学生每学期在校时间为100天为例,学校如果收费1000元,那么该生每天的费用就为1000元÷100天=10元,如果读了10天的书就转学,学校扣的费用就为10元/天×10天=100元。学校发的书本等,要另外扣除。
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认为,“退学不退费”明显是“霸王条款”,从公平、公正的原则讲,学生在校一天,只应该交一天的钱。因此,忠县嵩山少林军校应该按县教委的相关文件进行退费。(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