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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家大胆建议:部属高校宜改称国立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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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61  发布时间:2010-3-4 15:21:20

 

 今天上午,在与东方网网友交流、解读教改规划发展纲要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抛出大胆观点。他提出,要做到纲要提出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就要改变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高校”之类的称谓,不妨改称国立、省立、市立高校,以有利于建立政府与高校的新型关系。应成立“教育与劳动就业部”,充实教育部在发展科技、职业教育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职能。

  办学者不该隶属举办者
 

  “‘直属’、‘隶属’概念延续并强化了计划体制的思维。”熊教授解释说,用“隶属”这样的字眼,来确定高校与其举办者的关系,延续着计划时代整个社会高度组织化的思维。一个“属”字,把大学举办者在办学者面前的强势,表露得淋漓尽致。学校都属于我们,当然得听我们的。举办者也会有一肚子“苦水”,既然归属我们就“责任重大”。

  他认为,在现代大学制度中,举办者与办学者应有的关系是:举办者是出资机构,可以通过参与理事会、董事会决策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却不能代替办学者进行具体办学。“‘直属’、‘隶属’模糊了举办者与具体办学者的权责界限。 ”

  在熊教授看来,很有必要改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属高校与市属高校,为国立高校、省立高校、市立高校。 “国立”、“省立”,规定了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但学校不应归属某部门、某机构,由部门、机构办。结合国内行政区域划分的实际情况,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高校,可通称为“省立”。

  改名为了建立新型关系

  据介绍,教育部直属高校体制是在上世纪50年代建设重点学校时形成的,到90年代为36个。经过90年代末的体制改革,国务院部委院校大多下放地方管理,但教育部直属院校却增加为76所,部门办学体制反而强化。这不仅与教育部宏观管理的职能不符,也严重扭曲了政校关系,与研究型大学创办一流大学的目标背道而驰。

  “改称‘国立’、‘省立’,不是对过去称谓的简单恢复,而是建立政府与高校的新型关系,给办学者充分自主权。”熊教授表示,这样,也把教育部从管理直属高校的繁重任务中解放出来,为所有高校的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办学环境。

  相关网友表示,这个建议不错,如同上世纪80年代末期,大型国营企业统一改称国有企业,加速企业转型,大学也应该掀起一场从内到外的改革。

  呼吁成立“教育与劳动就业部”

  针对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21世纪教育研究院还提出,强化教育部的综合、协调功能。按照“大部制”改革理念,为适应大教育的现实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教育部管理职能应更为综合、逐步扩大。加强综合性的思路是调整教育部、劳动部、科技部的部分功能,充实教育部在发展科技、职业教育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职能,可整合为“教育与劳动就业部”。

  世界各国的教育行政部门呈现职能综合化的趋势,强化教育与科研、就业、文化等的关联。如英国为“教育及技能部”,法国为“国家教育、高等教育暨研究部”,德国为“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印度为“人力资源开发部”(MH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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