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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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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38  发布时间:2010-2-25 15:03:55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4—26日在京召开,此间发布了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关于加快教育发展问题,报告指出,有关部门将继续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稳步增长。将进一步增加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并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投入教育领域问题。根据中央要求,有关部门将继续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稳步增长。一是进一步完善对教育的投入政策,中央政府投资要继续向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倾斜,确保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得到落实。二是继续优化中央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方向,突出安排教育领域的建设项目,重点加强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是尽快出台并认真实施《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推动教育加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薄弱,教育质量不高;城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仍然存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艰巨。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增加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并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着力缩小校际差距,逐步推进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取消各种名目的义务教育择校。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满足老百姓的多样化需求。

  关于正确运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事业单位人数多、数量多、行业分布广,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单位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目前,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已基本兑现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在组织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研究稳妥有序地在包括非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问题。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2009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解决。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除学费的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密切关注各地中职免费工作进展情况,继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关于开展国外远程教育及批准中外合作办学。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国外远程教育课程内容、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以便结合我国国情学习借鉴。考虑到我国的教育、教学内容要符合我国国情,有关部门将加强管理,严格把好引进课程和教材的审查关。通过远程信息传递技术提供教育服务,实质是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教育服务的问题,由于是教育提供方主导,考虑到情况的复杂和方式的特殊,我国政府难以有效监管在境外的教育提供方,为保护国内受教育者的权益,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对此未作承诺。此外,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积极扩大教育开放,安排办理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申请。
 


—— 信息源自: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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