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队《全省基层消防部队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文件精神,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消防支队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全省基层消防部队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七项举措》,严格实行后勤管理七条“铁规”,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进后勤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规范社会化消防培训收费标准。由支队轮训队负责,向物价部门报批支队消防培训的收费标准,并取得收费许可证。
二是提高支队机关干部伙食费的缴纳标准。由原来的收取65元改为收取150元,差额部分由财政拨款以及部队预算外经费补助解决。
三是严格落实支队各种集训伙食费标准。支队举办的各种时间较长、人数较多的培训班,伙食费标准必须经支队后勤处核准,报支队党委会或者办公会研究,按照批准的标准收取参训人员伙食费,并且自行实现收支平衡。
四是严禁擅自设立各种收费项目。各大队除收取地方单位的慰问款、地方实质性资助消防装备、车辆款项外,不得以赞助、支持部队建设、试水费、试压费等名义收取地方单位的各种款项。收取的消防培训费必须取得地方物价部门许可文件,否则一律不得收取。
五是严格落实福利发放制度。在地方财政预算未批复或者未收到地方财政拨入的专项福利补助经费前,2009年度福利费已列入财政预算的大队,暂时以《龙岩支队基层大队福利性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福利性经费标准发放消防业务费福利费;2009年度福利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或者通过调整预算、拨入专项经费发放福利的,暂停从消防业务费发放官兵福利费。待财政预算下达或者收到地方财政专项福利补助后再进行补发。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大队官兵应当退回本年度已从消防业务费发放的福利费。
六是实行大队记账支队复核核算制度。由大队上报一名干部作为后勤助理员兼大队会计,经过支队统一培训后上岗,实行大队记账、支队复核的核算方式。
七是开通“账户信使”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在市、县两级消防部队开通“账户信使”,由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会计人员接收各大队银行账户资金变动的短信提醒,使分管领导以及会计人员掌握各单位资金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